三亚中心医院(海南省第三人民医院)三亚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
放射诊断专用显示器采购项目
市场价格调查邀请报价公告
我院本次放射诊断专用显示器采购项目,主要用于要求极高的临床放射系统诊断(如: X光片、CT扫描图像、MRI影像等)。现通过公开调查方式了解市场价格,特邀请意向供应商对放射诊断专用显示器采购项目进行报价。本次邀请报价仅是我院对此项目市场费用价格的了解,不做为最终供应商的确定,采购价格及供应商的确定,以项目最终公开招标采购结果为准。
1. 采购单位:三亚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。
2. 项目名称:三亚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放射诊断专用显示器采购项目
4.项目地点: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吉阳大道320号三亚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院内。
5.付款方式:设备全部安装调试完成后支付合同总价金额的50%,项目整体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金额的45%,剩余合同总价金额的5%做为质保金,质保期满后如无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问题给予付清。
(1)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。
(2)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。
(3)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。
(4)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。
(5)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。
3.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(须加盖供应商公章)
4.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
1、项目内容: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完成放射诊断专用显示器采购项目。需配套放射诊断专用显示器的适配显卡,以及现安装服务。
2.1对角线尺寸:≧30";
2.2分辨率:3280×2048;
2.3点距 ≤0.2×0.2mm;
2.4响应时间≦30ms(Ton≤15s,Toff≤15ms);
2.5最大亮度(typ)≧800cd/m²;
2.6对比度(typ)≧1000:1;
2.7可视角度:可视角度≥170°
2.8色彩度≧4.398Trillion(42bit);
2.9视频信号:DVI-D*1、DP*1;
3、服务要求
1.乙方所供应的货物必须是所投品牌厂商出品的、全新的、包装完好的,符合国家有关质量、安全、环保标准和规范的原装货物。
2.所有货物均原厂包装,证件齐全,装车时统一由乙方配送到场,乙方必须保证按照甲方供货通知中所要求的货物规格/型号、数量、质量、交货时间等(具体以项目及采购订单的要求为准),将合同列明的供货清单中的合格货物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,提供免费送货及卸货服务。
3.在供货服务期内,如出现甲方使用部门对货物规格/型号、质量、数量、相关服务等的投诉问题,经调查属实,乙方应予以更换、补充货物,直至达到甲方相关要求,否则将追究乙方的责任。
4.所有货物必须运到指定的交货现场后才能拆封。
5.中标人应提供下列服务条款中的全部服务:
5.1货物送至交付地点后,现场搬运或入库;
5.2提供货物开箱或分装的用具;
5.3打开包装后发现破损或其他不合格事项时应及时更换;
5.4应承担运输、包装、配送等相关服务费用。
1、中标人的设备必须提供专业的安装调试及检测服务,如中标人的工程师经多次调试 仍未能达到国家有关标准要求,招标人有权作退货处理。
2、质量保证期为验收合格后 1 年以上,质量保证期结束后,卖方有责任对买方的设备 提供良好的维修服务。
3、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声明终身售后服务承诺、售后服务的方式和能力。
5、厂家在中国的售后服务体系
6、厂家能够提供快速的安装调试,操作指导和维修等方面的技术服务,对用户要求能 24 小时响应;72 小时到现场。
7、报价人需按照“技术参数及要求”提供用户需求书响应表,并提供投标货物的品牌型号、 详细技术资料、配置清单及质保期限。
1、送达地点:三亚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内(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吉阳大道320号) 综合楼201室。
2、送达时间及内容:
(1) 送达时间:截止至2024年12月6日17:00时止(北京时间)。
(2) 报价材料包含:
1)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(若法定代表人到场,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证);
2)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、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;
3) 报价单。格式按附件1:《放射诊断专用显示器采购项目报价表》格式进行填写。
(3) 逾期送达、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,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。
(4) 所有材料文件单面打印 (复印)装订成册,逐页编页码并加盖公章密封提交。
3、联系方式
采 购 人:三亚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
地 址: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吉阳大道320号
邮政编码:572000
联 系 人:苏先生
电 话:15607560201
2024年12月 2日